2011年4月10日 星期日

【受雇權益】公共假期和休息日

公共假期和休息日

作爲雇員,你有權享有至少十天的有薪公共假期,期中四天為國慶日、最高元首華誕、州統治者/州元首華誕(或聯邦直轄區日),以及勞動節。雇員有權享有每星期一天的休息日,工作為輪班制,則任何不少于連續三十小時連續不斷的休息時間,便算是休息日。


年假
年假的日數每种工作各不相同,但我們有權享有至少一年8天的年假(為雇主工作少於兩年),若工作介於兩年至五年,年假至少12天,工作超過5年,年假至少16天。
若雇主把你解雇,你剩餘的年假可以你的普通工資率計算成一天的工資。

月薪受僱者的計算方法為:

月薪
26

周薪受僱者,則計算方法為:

周薪
6

若以日薪或計件工价受僱,普通工資計算法是將前一段期間所得工資除以該段期間的正確工作日。


病假
你應得的病假日數多寡,是以你為同一個雇主工作多久而定。工作少於兩年,你有權享有一年14天的病假。工作介於2年至5年,病假為18天,超過5年則有22天。若您的病假超逾雇主給你的病假日數,就會從你的年假或是薪水中扣除。

若您入院留醫,你有權享受最多60天的病假。這包括非入院性質的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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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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